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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30日(星期日)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119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特殊教育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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