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3年6月30日(星期日)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119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特殊教育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南投縣政府 函.pdf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pdf
國教署原特組(原民特教組特殊教育科)商借教師簡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