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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南投縣115學年度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欲報名<115年度南投縣學生音樂比賽>的學生,請至輔導室特教組拿報名表,並於9/15前繳交。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1. 比賽時間:115年11月10、11、12、17、18、19日;比賽地點:南投縣政府文化局演藝廳(團體組)、演講廳(個人組)。
2. 南投縣115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組指定曲,均為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目第3首。
3. 今年參賽項目:
□直笛獨奏 □長笛獨奏 □雙簧管獨奏 □單簧管獨奏
□低音管獨奏 □薩克斯風獨奏 □法國號獨奏 □長號獨奏
□小號獨奏 □低音號獨奏 □上低音號(Euphonium)獨奏
□木琴(馬林巴)獨奏 □揚琴獨奏
□口琴獨奏(限複音口琴) □琵琶獨奏 □柳葉琴獨奏(不含月琴) □箏獨奏
□阮咸獨奏 □樂曲創作或歌曲創作

4. 本縣賽個人項目指定曲應依規定之版本完整演出,自選曲得自行選段演奏,或決定是否反覆演奏。
5. 個人項目無論類組,具A組資格學生均不得報名B組;非具A組資格學生初賽時得報名A組;取消(但A組報名結果並無音樂班學生報名,而僅有非音樂班學生報名時,則由主辦單位逕予合併為B組競賽)之規定。
6. 鋼琴調音A=442Hz。
7. 有關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及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相關資訊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南投縣縣賽相關資訊公告於南投縣教育網路中心(www.ntct.edu.tw)及草屯國小音樂比賽網頁,請逕上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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