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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觀光署辦理「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計畫」及「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懶人包圖卡各1份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5月2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2839號函及該署振興花蓮震後觀光產業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該署推出自由行住宿優惠,入住花蓮及臺東(限平日)合法旅宿每房每晚最高補助新臺幣1,000元;交通補貼部分提供宜花東路線台灣好行免費搭乘、台灣觀巴2折優惠以及Taiwan PASS台鐵版2人同行,1人免費等多項振興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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