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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編印104年度兒童文學創作專輯,師生皆可參加,歡迎踴躍投稿

南投縣編印104年度兒童文學創作專輯實施計畫
壹、目的:為培養本縣兒童文學寫作人才,啟發國民中、小學生欣賞文學之能力,提昇本縣語文水準,特編印本縣兒童文學專輯供各校師生閱讀。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敦和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參、計畫內容:
一、實施時間:自104年1月起至104年12月止。
二、實施地點:各校將作品寄送至承辦單位參加遴選。
三、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師生。
四、預估參加人數: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師生參選作品約500件。
肆、工作項目:
一、徵文內容:
(一)對象:縣內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與學生。
(二)主題:具民族風格、鄉土情懷、人文素養或生活點滴,適合國民中、小學師生閱讀之作品。
(三)項目:
1.韻文(新詩、歌謠):學生組以20行以內為限,教師組以30行以內為限。
2.散文:以1,000字以內為限。
3.故事(含童話):以2,000字以內為限。
4.小說:以3,000字以內為限。
5.鄉土語言(含閩、客、原住民語)韻文:學生組以20行以內為限,教師組以30行以內為限。
6.鄉土語言散文(含故事、童話):以1,000字以內為限。
7.短篇故事繪本:文字以500字以內為限,圖畫數量以15張A4紙張橫式為限。(文字敘述部分可另依圖畫順序以A4格式繕打列印,或一併於圖畫中編排呈現亦可【字型大小15號字且限用標楷體】。)
註:鄉土語言作品部分,請依照教育部建議用字書寫,另為顧及閱讀普遍性,請自行考慮是否附上國語譯文。若附上譯文,譯文部分不列入上述字數計算。
8.書法:(1)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教師組作品大小為全開(約68公分×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2) 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 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及字數由參賽者自行決定)(3) 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
二、編輯方式:分學生(國小低、中、高年級、國中)、教師等組,徵求於本(103)學年度內已發表或尚未發表之文學創作作品(不得抄襲),經初、複審選出優秀作品約100篇(視實際徵稿評選結果優劣予以增減篇數),全冊約200-300頁(含注音符號,鄉土語言部分不附注音符號,譯文部分附注音符號)方式編印350冊,分贈各縣市政府、文教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圖書館、文化局及作品入選作者、指導教師。(已發表之文章,請於送件單上註明刊登之期刊名稱及日期【以103學年度為限】)
三、送件方式:
(一)投稿作品請以電腦打字後列印,規格為A4紙張、直式橫書,標題字型18-22號字(字體任選),內文字型大小15號字(限用標楷體),邊距上下左右皆為2.5公分(相關文字電子檔請各校先行存檔備份,繪本類僅存文字敘述部分,入選作品請於公布3日內將上開電子檔上傳至敦和國小網站 http://163.22.79.252:5000(使用者名稱:dhes 密碼:2330894)。送件作品不需加印封面,併附「稿件送件單」(如附件一)逕寄敦和國小教務處教學組長林靜芬老師 ,另作品上請勿書寫校名、姓名或加註任何記號,不符規定者不予評審;並請另繕打「稿件一覽表」(如附件二)乙張,連同學校所有參賽稿件寄送,也請一併將附件二電子檔傳送至敦和國小信箱dhes726@gmail.com,信件標題請依<敦和國小兒童文學參賽文件>繕打。
(二)繪本類以外之項目,每校(師生不拘)至少提一件;6班以下(含)最多不超過2件;7-18班最多不超過4件;19-36班最多不超過6件,37-54班最多不超過8件;55班以上(含)最多不超過10件。(分校、分班班級數併入計算)。
(三)短篇故事繪本,每校(師生不拘)至少提一件;36班以下(含)最多不超過2件;37班以上最多不超過3件(分校、分班班級數併入計算)。
(四)書法,同短篇故事繪本,每校(師生不拘)至少提一件;36班以下(含)最多不超過2件;37班以上最多不超過3件(分校、分班班級數併入計算)。
四、各校提出之作品件數將由本府列案登錄,以作為各校推展語文教育工作績效之參考。
五、各校提出之作品入選者,主辦單位擁有修改權(鄉土語言作品若有「非常用字」,改為「常用字」),其作者獲本專輯乙冊(入選2篇以上者,仍僅乙冊)。
六、獎勵:
(一)作者:學生,頒發獎狀乙紙;教師敘嘉獎乙次。(入選2篇以上者,以乙次為限)。
(二)指導教師敘嘉獎乙次(入選2篇以上者,以乙次為限)。指導老師應確實負起作品為學生創作之責,若經檢舉為抄襲作品,經查證屬實者,除不予獎勵外,本府將依規懲處。
(三)非縣屬之高中職、私立學校教師,由本府頒發獎狀以資鼓勵(權責機關得自行敘獎)。
七、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自104年3月2日起至3月6日止(郵戳為憑)。
(二)地點:作品請寄「南投縣草屯鎮敦和路72-6號,敦和國小教務處林靜芬老師 收」(信封註明「兒童文學徵文」)。
八、編輯小組:由主辦單位聘請具有兒童文學創作、繪本專長之專家(教師)擔任,預定於104年6月中旬出版。
九、經費:由本府編列經費因應。
十、注意事項:
(一)入選作品(繪本及書法類除外)須依照文意提供插圖電子檔(圖片像素1034*768以下),併同文字檔上傳至敦和國小,插圖與文稿作者不限同人,經採用之插圖,插圖作者給予獎狀乙紙。
(二)投稿作品請自留底稿,不另行退稿,繪本作品請自行前往敦和國小領回。
(三)國語部分每人最多可參加2項,每項僅限1篇;鄉土語言部分每人最多可參加1項,每項僅限1篇;繪本部分每人最多僅限1本。
(四)指導教師於送件後不得更換(字誤繕者得予更正)。
十一、承辦本活動工作人員,本府依規予以獎勵。
十二、本計畫經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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