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防火宣導
目的:為提高全民防火警覺,建構安全消費環境,應加強防火宣導及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並教導民眾消防常識,以減少春節期間火災發生,降低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
實施期間:
一、第一階段:110年1月4日至8日及19日,計6天(消防節防火週期間)。
二、第二階段:11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計18天(春節前夕及元宵節期間)。
相關計畫內容請見附件檔案
實施期間:
一、第一階段:110年1月4日至8日及19日,計6天(消防節防火週期間)。
二、第二階段:110年2月10日至2月27日,計18天(春節前夕及元宵節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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