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有關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09學年度臺中市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6日中市教學字第10900659691號函辦理。

二、 本獎學金每學年發給一次,申請時間自109年7月17日(星期一)起至109年9月21日(星期一)止,經申請學生所屬學校初審合格、造冊後,更正送件日期於109年9月25日(以郵戳為憑)送臺中市立崇倫國民中學彙整。

三、 受理申請學校及聯絡人:該市崇倫國中魏國鼎組長收(地址: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連絡電話:04-23712324#722。

四、需設籍台中市滿一年以上之優秀自強學生,詳情敬請參閱附件。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