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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草屯國中課程計畫

受文者: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080195190號
速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480000A_1080195190_ATTACH1.pdf 376480000A_1080195190_ATTACH2.pdf)

主旨: 有關貴校108學年度課程計畫,本府同意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縣108學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備查作業計畫辦理。
二、 請立即將本函日期、文號以及貴校通過備查之課程計畫,公布於學校網站首頁明顯之處,俾利家長與各界瞭解課程實施情形。
三、 另為配合108年度中央對地方一般教育補助款考評項目,請貴校務必全年度維護課程計畫網頁連結保持暢通。
四、 檢附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備查結果一覽表。
五、 本案提報績優之學校將另案函文。

正本: 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國民小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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