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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張雅婷小姐(電話:02-7736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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