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徵選活動主旨:言由心生,語言代表著個人的內在素養,代表著他的待人處世、為學育人思路。本縣推行「國民中小學校園十大勵志勸學良語」徵選辦法,期藉由此活動徵選過程,有助於將勵志勸學精神落實到師生最常見的言行中,展現學校優良之教育學風。
二、 參加資格:各校有興趣之校長、行政人員、教師或學生。
三、 作品規格:分為「自創良語」或「影響我生命的一句話」兩種方式,請擇一投稿。
(一)、自創良語:將自創良語填寫於報名表內,並附上創作說明。
(二)、影響我生命的一句話:將這一句話填寫於報名表內,並附上故事背景說明。
(三)、創作說明或故事背景說明以文字500字內為限。
四、 評選標準:主題性50%,創意性50%。
五、 評選方式及獎勵:
(一)、 由各校自行組成評選委員會或透過行政會議、校務會議等實施評選。
(二)、 獲評選前五名勵志勸學良語作者,依「自創良語」類別以及「影響我生命的一句話」類別各頒發縣府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三)、請各校將獲獎的前五名勵志勸學良語和作者姓名,公告張貼於校園佈告欄,增進分享討論,以廣泛促進潛在課程教化的功能;各校辦理成果亦納入督學視導項目之一。
(四)、 鼓勵各校於校際交流、主任專業發展研討會議、校長專業發展研討會議中,將推行本活動經驗分享納入討論議題,以擴大勵志勸學的教育效益。本(104)學年度第二學期校長會議亦會邀請各校長分享與發表。
六、 各校辦理期間:自民國104年10月20日起至105年1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