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頒贈國中應屆畢業生「臺灣省政府獎狀」,歡迎各班踴躍推薦
一、 孝親敬師、敦品勵學、助人義行,足堪表率者。
二、 熱心服務或積極參與各項活動,具有優良事蹟者。
三、 參加校內、外各項競賽,成績表現優異者。
四、 家境清寒或身體障礙,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者。
五、 在音樂、美術、書法等藝術表現才藝績優者。
六、 其他優良事蹟者
推薦日期:請於5/20(三)前,將名單推薦至訓育組,統一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