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行政規劃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業務案
請有意願商借之教師,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前將附件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e-2148@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高中組行政規劃及資源科商借教師」,本署將個別通知辦理面試。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pdf
履歷表(高中組).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