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e-1191@mail.k12ea.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原民特教組特殊教育科商借教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