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本縣草屯鎮第19屆鎮長補選在即,請同仁務必嚴守行政中立與擔任各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應事先經服務單位推薦或同意與報備。
一、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旨案補選作業經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定於114年1月1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為確保選舉之公平與公正,請各機關學校轉知所屬務必嚴守行政中立相關規定,避免於選舉期間表現任何偏袒、介入選舉或宣傳行為,以杜爭議;如發現有違反行政中立之情事,應即時依法處理。
三、依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85年6月24日85局考字第19538號書函意旨,事先經服務機關(學校)推薦或同意擔任選務工作人員或事前向服務機關(學校)報備有案者,得依規定准予補假。
南投縣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