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以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鼓勵生育政策並基於人倫之常,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8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549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揭原函影本1份。
行政院 函.pdf
南投縣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