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為辦理「113年度花蓮購物節」活動,敬邀踴躍參加。
旨揭活動自本(113)年6月1日起至8月25日止,總計為期12週,週週抽大獎,於花蓮縣全縣超過2,000家之特約商店消費滿佰元即可參加,為鼓勵人潮流動、縱谷觀光,活動採該縣北、中、南區分區開獎,並與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合作,於商圈、夜市及公有零售市場加碼抽獎,活動總計將抽出超過150個獎項。
南投縣政府 函.pdf
花蓮縣政府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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