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關於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3年3月8日會同公告調高4%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3月12日部退三字第1135678756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暨附件各1份。
南投縣政府 函.pdf
銓敘部 函.pdf
113 年1月1日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方案 Q&A-問答集.pdf
考試院、行政院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