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中心辦理「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課程,請惠予轉知所屬推展家庭教育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11條及教育部111年1月11日臺教社(二) 字第1112400092J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轄內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構)、法人及團體之人員及志願工作人員專業知能,將家庭教育議題融入推展業務範疇,共同推動各項家庭教育服務,提供民眾相關服務資訊,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課程相關資訊及報名網址:
(一)112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邀請廖副教授永靜(國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退休),講授主題:「家庭溝通秘面觀」,報名網址:https://reurl.cc/OV0369。
(二)112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邀請廖副教授永靜(國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退休),講授主題「家庭資源與管理」,報名網址:https://reurl.cc/n7od4e。
(三)112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邀請吳啟安副教授啟安(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警察科),講授主題「淺談跟騷法與性騷法防治」,報名網址:https://reurl.cc/Rv0Go6。
(四)112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6:00,邀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講授主題「網路安全教育訓練」,報名網址:https://reurl.cc/330y6O。
(五)112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17:00,邀請林理事長淑玲(中華民國家庭教育專業協會理事長),講授主題「家庭共學的理念與發展」,報名網址:https://reurl.cc/3ON0G8。
(六)112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邀請王教授以仁(國立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講授主題「家庭中的生命全程發展」,報名網址:https://reurl.cc/AdKGQ8。
(七)課程地點: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研習室。
四、家庭教育法第9條略以:終身學習機構及各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各類型大眾傳播機構及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應積極鼓勵所屬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及志願工作人員,每年定期接受家庭教育專業研習。
五、依教育部訂定家庭教育課程架構,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每年依法至少需參與4小時家庭教育專業進修課程。
六、每場課程預計人數上限45名,額滿即截止報名,請各單位踴躍派員參訓。
七、參加人員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