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九點」如附檔並自107.1.1生效
草中-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5、7、9.pdf
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九點.odt
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九點修正對照表107.1.1.odt